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钻平台规则漏洞变相“薅羊毛” 两共享充电宝渠道商骗分6.8万获刑
网经社发布时间:2026年07月16日 10:20:42

(网经社讯)7月16日消息,近日,上海长宁检察院办结一起新型网络诈骗案件,两名共享充电宝渠道商利用平台后台退款权限与系统规则漏洞,篡改订单属性、套取平台分成收益,累计非法获利6.8万余元。最终二人因诈骗罪被依法判处刑罚,该案也暴露了共享充电宝行业后台权限管控薄弱、订单风控缺失、分成机制存在漏洞等多重问题,为行业合规运营敲响警钟。

据办案机关披露,涉案人员黄某、吴某系某共享充电宝平台合作渠道商,拥有平台授予的后台部分退款操作权限,原本用于处理用户正常售后、纠纷理赔等客服工作。平台原有规则设定:用户支付99元可直接购买充电宝、永久取得设备所有权,该类“购买订单”不再产生后续分成;而常规租赁订单可持续产生渠道分成收益。

网经社共享经济台(GXE.100.EC.CN)了解到,2022年4月至2024年10月期间,二人发现系统规则漏洞并萌生非法牟利想法。针对用户已完成99元全款支付、且已成功买断设备的历史购买订单,两人利用渠道商后台权限,刻意发起小额部分退款操作,人为压低订单实际支付金额至99元以下。系统因金额判定机制单一,自动将原本的“购买订单”错误识别为“租赁订单”。

订单属性被篡改后,平台持续按照租赁规则向渠道账户发放分成收益,而对应的充电宝早已归用户所有、不存在归还与核验环节。凭借这套隐蔽操作,两人在两年多时间内反复批量篡改历史订单,持续套取平台分成,累计非法获利达6.8万余元。

由于作弊手法隐蔽、单笔分成金额小、后台流水核查滞后,平台长期未能察觉异常。直至后期系统数据复盘、收益对账时发现订单数据与设备状态严重不符,异常分成流水数量巨大,才最终察觉漏洞并报警。经检察机关审查认定,黄某、吴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利用平台系统漏洞篡改订单信息、骗取平台财物,数额较大,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。法院最终依法对二人判处相应刑罚,并责令退赔全部违法所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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